有民众指列治文多个商场出现一名猥琐男并似在偷拍女性,其举动更被民众放上网议论,有女生上前对质时发现男子手机中存有大量女性局部特写。律师王仁铎认为该男子不犯法,因其偷拍行为与性无关。
J小姐向本报报料指,两个月前她在兰士登购物中心(Lansdowne Centre Mall)被一名「戴黑色口罩、身高约168厘米、讲粤语」的中年男子偷拍,「(对方)被发现后,我要求查看相册并命他删除照片。他予以否认后,企图逃跑,我见状一把抓住他的帽兜。跑了一段路后,此男在mall门口平地摔倒,之后有好心人围过来询问,最终他删除了照片。但就在他滑动手机相册的时候,我发现有很多女生被偷拍的照片!」
J小姐称,希望藉分享这段不愉快的经历,提醒女性们注意防范,「此人多出没于(列市)商场及餐厅,如果大家发现他的可疑举动,不要害怕,勇敢上前质问。如果孤身一人,也可以寻求周围人的帮助,我相信一定会有人站出来。」
早已从网上听闻猥琐男事件的A小姐指出,6月14日那天,她与男友前往列治文公众市场,也遇到同一名猥琐偷拍男。A说:「当天很热,我穿了短裤,到了之后我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等我男朋友排队去买饭,因一直低着头没有观察周围,并没有注意到他。我男朋友回头时,刚巧目击他举着手机,摁着连拍键一直偷拍我!于是立刻勒住他往边上拖,逼他删照片,他一直说『nonono』否认。之后眼看我男朋友并没有要放他走,他迫不得已才开始删照片。这时,我意识到不对,赶过去看到他手机里全是偷拍各种女孩子的腿、脸还有全身的照片。」
A小姐在网上的分享引发热议,不断有女事主跳出来指认曾被同一男子偷拍。指曾发现的地点,除了兰士登及公众市场外,其他爆出相同被偷拍事件的地点还包括八佰伴、列治文中心商场车站、统一广场、帝国中心、时代坊商场(Aberdeen Centre)等,几乎遍佈列市各商圈。
此外,还有当事人指出,此男精神状态似乎有问题,「我被拍当日穿着长裤长袖,脸上还戴着口罩,他到底是在拍什麽?」
列治文皇家骑警发言人黄寒青指出,依大致案情判断,建议参考「窥淫罪(voyeurism)」法条,这种类型的事件并非新鲜事。
律师王仁铎认为,该男子的偷拍行为不犯法,因为与性无关,但如果拍摄的部位是私密处,则可能会犯法。
王表示,谈论是否侵犯私隐可能较为符合情境,「不过,如果你在路上走被拍,那你不能期待你有不被拍的私隐权。」
当事人C亦称,被同一名猥琐男偷拍后,有好心路人帮忙报警,「但警员称,没有他非法使用照片的证据,只能警告他,放他走。那是个女警,自己也说特别无奈,只能提醒我们多加小心。」
来源:明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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